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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1-16 15:5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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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市达名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王怀根与你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争议一案(旬劳人仲案字〔2025〕86号)。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等相关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案件和组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举证的期限为庭审辩论终结前,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本案定于2026年2月27日上午9时整在旬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陕西省旬阳市商贸大街577号,旬阳市人社局前楼402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联系电话:0915-7221121

   特此公告

旬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六日
【责任编辑:县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