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旬阳市众之康大药房(个人独资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遗失的公告
旬阳市众之康大药房(个人独资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遗失,具体许可信息为:
编号:陕DA915000205
名称:旬阳市众之康大药房(个人独资企业)
住所:陕西省安康市旬阳市城关镇鲁家台社区旬阳中学商房法定代表人:王晓丽
主要负责人:王晓丽
有效期:2024年10月08日至2029年10月07日
经营范围:中药饮片(限定型包装)、中成药、化学药、细胞治疗类生物制品及其他生物制品:(仅限其他生物制品)含冷冻冷藏药品
发证日期:2024年10月08日
经该企业申请,现予以公告作废。
旬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1月12日
【责任编辑: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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