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08批次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7号)
旬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25年第7号
关于108批次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
近期,旬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抽取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糕点、粮食加工品、蔬菜制品、饮料、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等12大类108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02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旬阳市赵湾镇强盛水产店销售的小台芒中戊唑醇不合格,戊唑醇标准要求≤0.05mg/kg,实测值0.11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旬阳市棕溪树林超市销售的大葱中噻虫嗪不合格,噻虫嗪标准要求≤0.3mg/kg,实测值0.47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3.旬阳市棕溪树林超市销售的香蕉中噻虫嗪不合格,噻虫嗪标准要求≤0.02mg/kg,实测值0.032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4.旬阳市小河镇永兴水产店销售的良姜中二氧化硫残留量、山药中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合格。二氧化硫残留量 标准要求不得使用,实测值0.522 g/kg,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标准要求≤0.3 mg/kg,实测值2.18 mg/kg,检验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旬阳市小河镇领鲜果蔬烟酒超市销售的香蕉中噻虫嗪不合格,噻虫嗪标准要求≤0.02mg/kg,实测值0.061 mg/kg,检验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不合格产品的处置情况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处情况将于法定时限内向社会公布。
旬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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