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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市2025年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作者:未知 发布时间:2025-07-10 10:22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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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安康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5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断提升义务教育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确保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平稳规范有序巩固阳光招生专项行动成果,整治“暗箱操作”和“掐尖招生”行为,严肃查处招生入学环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建立公平入学长效机制,维护良好教育生态,切实减轻学生及家长教育焦虑,提高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服务教育强国建设。

、招生对象

全市各小学(含九年制学校小学部)招收新生应为学区内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镇人民政府或旬阳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对于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由市残疾人专家委员会组织开展评估后分类安置,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学区划分

(一)各镇小学学区范围。

各镇小学的学区以镇政府行政区划为准。

(二)市直小学学区范围。

旬阳市第一小学:小河北社区、老城社区,下菜湾社区全部区域,鲁家台社区黄坡岭区域。

旬阳市第二小学:鲁家台社区除黄坡岭以外的全部区域,刘湾社区的康华园小区、丰景佳苑小区。下菜湾社区适龄儿童也可就近到城关二小入学。

旬阳市第三小学:党家坝社区(包括锦绣家园小区)、鲁家坝社区、刘湾社区除康华园和丰景佳苑小区以外的全部区域。

、入学条件

(一)各镇小学要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政策,采取登记入学方式,登记时需提供法定监护人及子女本人《居民户口簿》原件相关照片

(二)市直小学市第一小学、市第二小学、市第三小学招收的新生入学,各类子女(户籍类和随迁子女类)须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1.户籍

1)城区户籍户人口子女。须具备:法定监护人与子女的户籍同在学区内,且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与拥有产权的住宅房地址一致(不一致的按住宅房产权登记地址认定学区)。子女户籍地址与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地址不一致的,按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认定学区。

入学须提供的证件为:登录秦务员APP手机端或陕西政务服务网PC端“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入学平台上传对应资料图片,下同)法定监护人及子女本人《居民户口簿》原件照片;法定监护人的自有住房《房屋产权证》等有效证明原件照片。

2城落户和进城居住人口子女。须具备: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拥有持产权证的住宅房。

入学须提供的证件为:法定监护人及子女本人《居民户口簿》原件照片;法定监护人自有住房《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等有效证明原件照片

(3)其他类。进城经商办企业人员或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须具备:进城经商办企业人员子女的法定监护人经商办企业场所在学区内或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法定监护人本市城区有真实务工单位,在学区内有固定住所或其租住房屋在学区内,且在旬阳市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年以上(截至2024年12月31日。之前在外县缴纳,但2024年12月31日前在旬阳办理了接续手续的等同对待,下同)。

入学须提供的证件为:法定监护人及子女本人《居民户口簿》原件照片;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经商办企业的《营业执照》(取得营业执照时间限于2024年12月31日前)原件照片、经营场所门店的照片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的《务工合同》原件照片;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的居住租房合同原件照片;法定监护人缴纳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效证明(市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出具)原件照片。

2.随迁子女类指户籍在外县、外市、外省,现在旬阳市居住的对象)。 

(1)有居住证户。适龄儿童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本市居住证且居住地址在本学区

入学须提供的证件为:法定监护人及子女本人《居民户口簿》、居住证等原件照片

(2)无居住证户:照本文件中“户籍”中“其他类”相应条件和要求执行。

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城区新流入人员子女,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入学。确需在城区居住生活的,法定监护人可持《居民户口簿》等相关证件到城关实验学校联系入学事宜。

城区小学接收转入学生,须按上述学区范围及相关条件要求,经学校核查后报市教体局审批办理。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各类优抚对象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新调入工作人员凭有关证件子女及本人《居民户口簿》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统筹安置入学。

五、组织入学报名工作及日程安排

实施“教育入学一件事”。2025年秋季学期起,所有一年级新生均需通过“陕西政务服务网”(电脑端)或“秦务员”(手机端)进入“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入学平台进行实名注册、登记报名,实现报名、审核、录取全流程“线上一网通办”。同时设立线下报名服务站(资审点),对于线上无法办理及有困难的群众,在各资审点办理报名手续,所提供资料为相应线上提供资料的纸质版。    

)组织入学报名全市小学拟于61720日期间组织面向家长通过“招生平台”进行模拟填报。8月13日至20日组织家长通过“招生平台”正式进行填报。821日至8月31,组织全市各小学根据招生平台采集的生源信息,完成线上线下资格审查及录取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引导学校要公示招生工作方案招生流程报名条件、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举报电话等信息要做招生入学办事指引、网上报名、入学流程等政策的宣传和解读要加强对陕西“教育入学一件事”家长操作指南的宣传解读要加强家长网上报名培训,帮助有困难的家长完成报名要积极引导和纠正家长在子女入学上的攀比、跟风思想,坚决遏制盲目进城、盲目择校现象,坚决遏制大班额。

()维护招生秩序各校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中小学生招生“十项严禁”纪律要求,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审核招生条件、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严格控制班级人数、班级规模,坚持均衡编班原则,落实阳光招生。各校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化解各类矛盾,妥善解决好招生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

落实入学要求。各校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不得通过文化课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收取学生个人简历或视频音频等个人展示材料,不得以学科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录取依据。严禁以“校园开放日”等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或考察学生、家长。

()加强学籍管理各学校要及时为新生办理学籍注册手续,核实学生信息,并在10月底前全部录入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各小学要及时向相应的初中提供毕业生必要信息和相关档案,配合初中学校为新生健全档案。

 

咨询电话:基教股0915-7202773

投诉电话:监察室0915-7203692

 

附件: 1.旬阳市2025年城区小学招生计划

2.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十项严禁”纪律


附件1

            旬阳市2025年城区小学招生计划

 

学 校

控制规模

(班数)

控制学

生数

2025年计划招生班数

2025年计划招生人数

市第一小学

36

1620

7

350

市第二小学

36

1620

7

350

市第三小学

51

2295

11

550

城区小学合计

123

5535

26

1250

 

 

 

 

 

 

 

 

 

 

 

 

 

 

 

 

 

 

 

 

 

 

 

 

 

 

 

 

 

 

 

 

 

附件2

      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十项严禁”纪律


1.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2.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3.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
  4.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5.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6.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7.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8.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9.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
  10.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责任编辑:徐冰雪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