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及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工作的通知>》(陕自然资办发〔2024〕52号)有关规定,旬阳市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经意见征询,成果听证,已通过省级主管部门审查验收。现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旬阳市2024年度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旬阳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原实施的城镇基准地价同时废止。
附件:旬阳市2024年度城镇基准地价调整更新成果表
旬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30日
附件:
旬阳市2024年度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表
【责任编辑:徐冰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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