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康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康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的通知》(安秦岭委〔2024〕2号)文件要求,现将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反馈问题:旬阳县第二自来水厂位于城关镇上渡口附近,属秦岭一般保护区,占地面积29.02亩,正在施工建设,无用地手续,属未批先建。
二、整改目标:完善合法用地手续。
三、整改时限:2026年6月底前完成用地批复办理。
四、整改措施: 一是该项目立即停工,未取得用地审批手续,不得进行施工建设。二是按照相关规定对施工作业面、边坡治理及堆料厂占用土地立即进行平整恢复。三是积极配合市自然资源局依法查处违法占用土地问题。四是及时对接市自然资源局,完善用地手续申报,力争早日取得用地许可。
五、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旬阳市自然资源局对非法占地问题进行立案查处并结案。二是该项目已于2024年11月27日取得省政府《关于旬阳市2024年度第二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陕政土批〔2024〕1019号); 2025年3月5日取得旬阳市政府《关于划拨旬阳市第二自来水厂工程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旬政土批〔2025〕1号),划拨用地面积1.866万平方米(27.99亩);旬阳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3月6日办理了不动产登记证陕(2025)旬阳市不动产权第0000361号。
旬阳市水利局
2025年6月4日
【责任编辑:贺清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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