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公告
2025第(38)号
权利人:刘世新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旬阳市石门镇秧田坝村二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遗失,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陕(2016)旬阳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第095182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和自然资源部令14号,现声明该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作废。
旬阳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5年5月29日
【责任编辑:不动产登记中心】
- 上一篇: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 旬不动产继(2025)22号[ 05-23 ]
- 下一篇:不动产权证遗失公告 2025第(39)号[ 06-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