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 旬不动产告字(2025)72号
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 5 月 28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旬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我局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旬阳市党家坝政府集中办公区5号楼旬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915-7777677
旬阳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5年 5月 7日
【责任编辑: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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