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公告
2025第(27)号
权利人:丁义均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旬阳市城关镇江南社区江南移民安置小区14幢3-402室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不动产权证书:陕(2021)旬阳县不动产权第0004233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和自然资源部令14号,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旬阳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5年4月14日
【责任编辑: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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