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文书送达公告
河北拓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钱隆向我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经调查核实后,于2025年2月19日作出旬人社工伤认字〔2025〕10号《认定工伤决定书》,现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旬人社工伤认字〔2025〕10号《认定工伤决定书》。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旬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安康市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旬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 年 3月 11日
【责任编辑: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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