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公告
2025第(16)号
权利人:张先华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旬阳市双河镇莲花台村二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遗失,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陕(2016)旬阳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第030895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和自然资源部令14号,现声明该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作废。
旬阳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5年3月6日
【责任编辑: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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