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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农民工朋友的一封信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2-25 10:10 来源:旬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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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农民工朋友的一封信

 

广大农民工朋友们:

岁序更迭,万象更新。在即将过去的一年里,你们怀着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带着亲人的殷殷嘱托,远离家乡,不辞辛苦。你们以淳朴善良的品格、吃苦耐劳的精神和精湛娴熟的技艺,辛勤耕耘在各个岗位上,为家庭幸福创造财富,为乡村振兴注入活力,旬阳市的繁荣和发展付出了辛勤的努力和汗水。值此节来临之际,向你们和你们的家人致以诚挚的问候和节日的祝福!

保障大家的劳所得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为了更好维护大家的合法权益,旬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您温馨提示:

一、若发生工资被拖欠或劳动报酬纠纷,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拖欠、谁偿还”的程序进行追索,用工单位是解决拖欠工资的第一责任人。

解决欠薪的途径:一是应与用工单位协商解决;二是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弄清工程项目名称,工程所属行业,可以到行业主管部门或镇政府进行协调解决;三是如果已拿到欠款凭证,包括自然人包工头给出据的欠条、工资结算单等,可以直接向旬阳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支付令,这样既节约时间,又能强有力的保障你的合法权益;四是向旬阳市劳动保障监察办公室提交投诉书或者向旬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申请书说明详细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工资欠条、工程项目和承建单位名称及负责人联系方式、考勤表及工资表、劳动合同等)。

    二、如果追讨工程款、材料款、机械租赁费及各项运输费用;因履行合同、工程质量发生的争议和纠纷;以及从事小产权房、私房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劳务费纠纷等,应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进行维权。

三、要依法理性维权。当出现用工单位拖欠劳动报酬时,在向有关部门举报、投诉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依法理性维权,不要受他人挑唆指使,以欠薪名义讨要工程款,避免采取过激行为或扰乱社会秩序而受到法律制裁。

片刻言语间,满是家乡情。新的一年,我们将继续深化农民工就业创业服务,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倾情解决农民工“急难愁盼”问题,一如既往地做好你们的坚强后盾。最后,衷心祝愿广大农民工朋友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幸福安康!

 

农民工维权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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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县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