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旬阳分局关于2024年11月2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旬阳县华拓工贸有限公司建筑用石加工项目》《年产一千吨中药材提取生物多肽产业化项目》《陕西省旬阳县何家湾一带锌多金属矿普查(续作)》3个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2月4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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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全文链接)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安环旬批复〔2024〕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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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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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安环旬批复〔2024〕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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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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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安环旬批复〔2024〕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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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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