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中心 | 手机版 | 繁体 本站支持IPV6
您当前的位置: 旬阳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公告公示> 正文详情

关于旬阳市“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示范点道路和街巷命名更名的公示

作者:未知 发布时间:2024-11-21 09:32 来源:本站原创
字体调节: A+ A- 操作:

根据市政府2024年第4次常务会议和全市“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抓点示范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市民政局选取城关镇李家台村、蜀河镇蜀河社区等9个村(社区)作为旬阳市“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示范点,开展地名命名专项工作。

从6月下旬开始,各示范村(社区)在拟定道路名称时按照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四议两公开”工作规范,邀请乡贤和“五老”、在村(社区)“两代表一委员”等人员,通过召开院落会、小组会、村(居)民会议、议事协商会等途径,对新修未命名的城区路和农村的通村路、通组路、特色产业路等各类道路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拟定的名称统一报镇人民政府初核。各镇针对各示范点上报道路命名初步名称进行审核,并组织开展线下实地踏勘、走访了解、线上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各种道路的来历、含义、起止点、长度、宽度、走向等相关地名要素进行审核,形成示范点道路命名方案。按照“谁建设、谁申报”的原则,市住建局审核城区道路信息、市交通运输局审核农村道路命名方案,经过“村组拟名、镇级初审、市级审核”的三级联审程序,由市地名办统一汇总各示范点上报需命名更名的道路和街巷103条(其中:城乡新命名101条、城区因区间调整而更名2条),命名更名的具体方案见附表。

10月下旬,经过市地名办初审、镇级复核,征求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市“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抓点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8个示范点所在镇人民政府的意见建议后进行再补充和完善。11月初,市民政局邀请市委政法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旅广电局等市级部门负责同志、10名旬阳市区划地名专家、部分“两代表一委员”进行充分论证,结合论证意见指导8个示范点所在镇人民政府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旬阳市“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示范点道路和街巷命名更名具体方案。

依据《地名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53号)和《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民政部令第71号)有关条款和《旬阳市地名命名更名备案公告工作规程(试行)》(旬民发〔2024〕77号)有关要求,现将命名更名具体方案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反映。

附件:旬阳市“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示范点道路和街巷命名更名方案登记表(公示版).xls

来访地址:旬阳市城关镇小河北社区灵岩路10号市民政局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8日

联系电话:0915-7212338  7212365

电子邮箱:594410844@qq.com



旬阳市民政局

2024年11月21日


【责任编辑:贺清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