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24年第7号
关于141批次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
近期,旬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抽取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等13大类食品141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发现6批次样品不合格,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旬阳市城关鲁记肉夹馍消毒的汤碗(复用餐饮具),其中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陕西联同通用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旬阳市城关鲁记肉夹馍消毒的汤勺(复用餐饮具),其中大肠菌群、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陕西联同通用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三)旬阳市祝尔慷商贸有限公司购进的粉条,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陕西联同通用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四)旬阳市城关镇鑫思岐烟酒饮料经营部销售的手工红苕粉条,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陕西联同通用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五)旬阳市甘溪镇全佳福超市(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核桃焦糖瓜子,其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陕西联同通用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六)旬阳市仙河镇宋家湾百货门市部销售的白芷,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陕西联同通用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旬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查处情况将于法定时限内向社会公布。
旬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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