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公告
2024第(31)号
旬阳市蜀河镇施家沟村二组村民崔兴军因保管不善,将陕(2016)旬阳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第024371号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遗失,现申请补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和自然资源部令14号,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旬阳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4年10月9日
【责任编辑: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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