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做好社会各界捐赠接受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国红十字会募捐和接受捐赠工作管理办法》,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在人道领域的助手作用,旬阳市红十字会现将接受社会捐赠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捐款渠道
方式一:银行转账
账户名:旬阳市红十字会
开户行:旬阳农商银行营业部
账号:2707090101201000188737
方式二:线上捐款
方式三:现场捐款
到旬阳市红十字会现场捐赠。
二、捐物渠道
与旬阳市红十字会联系,确定捐物具体接受事宜。
三、接收捐赠联系方式
旬阳市红十字会办公室电话:0915-7201181。
四、有关事项说明
1.捐赠人对捐出款物有捐赠使用意向的,可以出具捐赠函说明捐赠意愿,或签署捐赠协议,或在捐赠时注明捐赠意向。
2.捐赠人需要捐赠票据的,需签定捐赠协议书,并提供开票信息:捐赠人(企业)准确名称及联系方式,提供转账凭证、手机捐赠支付成功截图或微信支付账单详情截图。非货币性资产捐赠,以其公允价值计算,由捐赠方提供公允价值证明。
3.接受的捐赠财产,以尊重捐赠人的意愿为原则,用于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救助工作。无指定专项用途的捐赠款物,将统筹用于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红十字事业发展,按红十字会的有关规定管理使用。
4.市红十字会将本着公开、透明、高效的原则,依法依规不定期公布捐赠接受及使用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竭力为广大爱心单位、组织、企业和人士做好服务。
5.特别提醒:(1)线上捐赠扫码前,请确认聚合收款码是来源于本网站公布的聚合收款码,其他途径获取的聚合收款码存在风险,谨防网络诈骗。(2)扫码显示名称是旬阳市红十字会,再支付捐款。(3)本单位接受捐赠不会参与任何扫码刷单返利、返款等活动,提醒各爱心组织和个人,谨防网络诈骗。
“上善若水,厚德载物”“赠人玫瑰,手留余香”,旬阳市红十字会向所有爱心单位、组织、企业和个人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旬阳市红十字会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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