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旬阳市红军镇庄院村卫生室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遗失的公告
旬阳市红军镇庄院村卫生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遗失,具体许可信息为:
许可证登记号:PDY70156161092812D6001
名称:旬阳市红军镇庄院村卫生室
住所:旬阳市红军镇庄院村一组
法定代表人:刘明波
主要负责人:刘明波
发证日期:2023年12月14日
有效期:2023年06月16日至2027年12月21日
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中医科
经该村卫生室申请,现予以公告作废。
旬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8月16日
【责任编辑: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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