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泰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泰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的通知(陕泰岭委(2020)6号)文件要求,现对2023年省纪委省秦岭办暗访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反馈问题:211国道过境线工程弃渣场位于安康市旬阳市城关镇郭家湾(秦岭一般保护区),占地面积约42.20亩,地类性质为林地、农地,无用地审批手续,属违法占地。
二、整改目标:按照整改要求,旬阳市自然资源局、旬阳市林业局对问题进行查处整改督办;施工企业按程序报批弃渣场临时占地手续;旬阳市交通局督促企业落实水保措施,制定弃渣场治理方案,并按方案进行规范堆放行为;强化生态环境局旬阳分局、水利开展专项检查;属地政府过程中全程监督。
三、整改时限:2024年12月底
四、整改完成情况:经现场核査,一是市自然资源局对弃渣场违法用地问题进行了查处,市林业局对违法占用林地问题已移送市公安局查处;二是2024年1月12日取得了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的临时占用林地批复(安行审审批函[2024]11号);2024年3月27日取得旬阳市自然资源局临时用地批复(旬自然资临发[2024]3号);三是施工企业制定了弃渣场治理方案,并完成了报批程序;四是对弃渣进行了分级堆放,对渣体表面进行了覆土,并播撒了草籽,修建了临时排水设施;五是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旬阳分局进行了环保专项检查,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项目部落实了环保措施;六是城关镇人民政府按照市政府印发的动态巡查方案,落实日常动态巡查工作,未发现新的违法问题。
旬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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