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程伊展同志创业补贴的公示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社〔2020〕190号)的相关规定,兹有仙河镇程伊展,于2023年3月31日在仙河镇街道经营殡葬用品店,向我局申报了创业补贴资料,经初审,程伊展同志符合申报条件,拟同意享受创业补贴共计5000.00元。现将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7天,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旬阳市人社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9日-2024年4月4日
受理电话:0915-7220368
旬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8日
【责任编辑: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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