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打造最佳营商环境,切实维护企业或群众合法权益,推动各类经营主体持续健康发展,现将我市优化营商环境问题线索投诉举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投诉举报对象:
行政机关、公共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和承担公共职能的社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导致企业或群众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营商环境遭受破坏的行为。
二、投诉举报内容:
1.优化营商环境等政策文件落实不到位、执行打折扣、宣传解读不及时的。
2.违反“放管服”要求,违规执行已取消或废止的收费项目和自行扩大权限的审批项目,继续使用已废止的法规制度或规范性文件,损害企业或群众合法权益的。
3.落实一次性告知、公开承诺、限时办结、首问负责等制度不到位,伤害企业或群众感情的。
4.服务意识淡薄,存在“中梗阻”“弹簧门”问题的。
5.服务态度差、对企业或群众合理诉求推诿扯皮、冷硬横推,简单粗暴、颐指气使的。
6.野蛮执法,任性执法、逐利执法、运动式执法,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侵害企业或群众合法权利的。
7.对企业或群众服务中有吃、拿、卡、要行为发生的。
8.限制市场公平竞争,设置垄断条款或者地域保护政策,擅自提高市场准入门槛的。
9.法治保障不到位,企业或群众享受不到公平公正平等环境的。
10.其他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
三、问题线索办理
市营商办收到问题线索后,按照规定和权限及时受理、迅速核实、尽快加以解决或予以妥善处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信息和合法权益;同时,对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理。
四、投诉举报渠道和方式
1.投诉举报邮箱(市营商办):xyxzfyhb@163.com。
2.来访地址:旬阳市人民政府院内旬阳市发改局(市营商办)。
3.举报电话:0915-7202005,也可通过12345政务服务平台投诉举报。
投诉举报受理时间为正常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如实反映破坏旬阳市营商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为打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贡献力量。
旬阳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28日
- 上一篇:旬阳市慈善协会2022年及2023年网上众筹善款使用情况公示[ 11-24 ]
- 下一篇:旬阳市国有林场关于2023年关口镇特色林果产业提质增效项目实施…[ 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