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秦岭办《关于对全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警示片涉及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陕秦岭办[2022]50号)要求,现将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反馈问题:7月15日全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会议警示片反馈我市“泗人沟选矿厂用地不符合旬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关部门违规审批,长期以临时用地代替建设用地,经实测,企业还超占土地1.83亩”问题。
二、整改目标:对违法用地行为依法依规查处到位;完善相关手续。
三、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0日前。
四、整改措施:1、结合我市2021年至2035年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把该选矿厂用地纳入规划,按照规划用途依法管理,待省政府对我市上报的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审批后,按程序报批并办理相关建设用地手续。2、由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撤销临时用地批复。由构元镇政府对厂房机械进行封存。3、市应急管理局责令企业停产整治,在未完成整改前,原则上不得复产。由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构元镇政府配合依法查处违法超占土地。由市林业局负责对该企业占用林地依法查处。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安全生产等问题依法监管。4、由市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制定《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临时用地核查的通知》并对全市范围内开展临时用地清查,对清查出的问题依法依规处理。
五、整改完成情况: 1、因该地块不在征收的情形之内,无法按照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保障,按照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印发的《陕西省采矿用地保障实施细则》(陕自然资规[2023])3号)第二十三条“采矿项目新增用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土地征收情形的,可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手续。不符合法定土地征收情形的,可在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按照法律规定通过集体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保障采矿用地合理需求。”泗人沟选矿厂用地总面积15.608亩,已纳入2023年度村庄规划编制范围,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涉及两个村社,其中构元社区2.24亩,金马塔村13.368亩,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已完成确权登记,泗人沟选矿厂于2023年11月7日与构元社区和金马塔村分别签订了联营协议。2、市自然资源局于2022年7月22日下发了《撤销行政许可确定书》,撤销临时用地批复。构元镇政府于2022年9月23日对厂房机械进行封存。3、市应急管理局于2022年8月17日下发旬应急函[2022]59号《督办函》责令企业停产整治市自然资源局于2022年7月25日下发处罚决定书,当日缴清罚款21313.54元,退还土地2.633亩,没收2.633亩土地上的建筑物,7月27日市财政局将没收财物移交构元镇政府管理,7月30日结案。4、市自然资源部门2022年7月17日已制定《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临时用地核查的通知》,并牵头组织对全市范围内开展临时用地清查工作,对清查出的问题将依法依规处理。已整改到位。
旬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13日
- 上一篇:旬阳市2022年度社会组织年检结果公示[ 11-06 ]
- 下一篇:关于开展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1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