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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旬阳市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 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作者:未知 发布时间:2023-10-15 14:33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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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的能力与水平,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对全市产业升级和创新驱动发展的支撑作用,根据《安康市贯彻<陕西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二、制定的目标和意义

通过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推进落实,进一步完善我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领导小组工作机制,深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协同联动,强化知识产权的保护运用,多部门统筹协作,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法治、舆论环境,推动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明显提高,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的保障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得到彻底整治,恶意注册商标和非正常专利申请快速处置到位,助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1.前期准备(2023年6月前)。制定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研究出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具体措施,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成立领导小组,落实工作责任。

2.组织实施(2023年6月至10月)。建立知识产权服务窗口,实施“一站式”服务,提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支撑;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办案质量和效率;构建多元化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促进知识产权打保护;持续稳定加大知识产权经费投入,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加大知识产权宣传推广力度,营造浓厚保护氛围。

3.自查评估(2023年11月)。对照项目申报书目标要求,逐条逐项对标对表查缺补漏、自查整改,邀请上级部门预评估验收,进一步整改提升。

4.总结验收(2023年12月)。全面总结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挖掘提炼先进经验、典型做法和建设成效,形成总结汇报材料,申请项目评估验收。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旬阳市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服务、保护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政府办联系市场监管方面的负责同志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担任,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相关政策措施,统筹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管局,由市场监管局具体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

2.保障经费投入。落实知识产权专项经费,专项经费主要用于知识产权实施、保护、宣传培训、表彰奖励等方面,同时积极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加大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投入,提高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能力。

3.严格督查考核。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督查检查,及时协调解决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示范区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经验,确保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市将以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项目为契机,统筹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建设,加大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力度,着力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原文链接:https://www.xyx.gov.cn/Content-2633924.html


【责任编辑:邓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