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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3-09-20 20:11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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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维护法治统一,积极助力“三个年”活动,根据《安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市政府对2023年6月13日之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经清理,决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17件,拟修改1件,废止1件,对失效或废止的文件,自失效或废止之日起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各镇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市政府决定,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规范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推进我市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旬阳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0日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清理结果

1

旬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旬政办发〔202312

继续有效

2

旬阳市财政投资项目预算评审管理办法

旬政办发〔20237

继续有效

3

旬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实施办法

旬政办发〔202271

继续有效

4

旬阳市应急抢险救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旬政办发〔202239

继续有效

5

旬阳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行管理暂行办法

旬政办发〔202221

继续有效

6

旬阳市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办法

旬财发〔202214

继续有效

7

旬阳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

旬政办发〔20223

继续有效

8

旬阳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

旬政办发〔20214

继续有效

9

旬阳县行政调解办法

旬政办发〔202025

继续有效

10

旬阳县老年人生活保健补贴发放管理实施细则

旬政办发〔20202

继续有效

11

旬阳县市政消火栓建设和维护管理办法

旬政办发〔201982

继续有效

12

旬阳县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

旬政办发〔201979

继续有效

13

旬阳县村级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旬政办发〔201977

继续有效

14

旬阳县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办法

旬政办发〔20198

继续有效

15

旬阳县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特别救助资金发放实施细则

旬卫计发〔2018244

继续有效

16

参与财政投资评审业务社会中介机构管理办法

旬财发〔201843

继续有效

17

旬阳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

旬政办发〔201828

继续有效


附件2


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备注

1

旬阳县行政许可事项现场联合踏勘管理办法(试行)等三项管理办法

旬政办发〔202035

已修改

附件3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清理结果

1

旬阳县财政票据管理办法

旬财发〔201880

废止

【责任编辑:徐冰雪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