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维护法治统一,积极助力“三个年”活动,根据《安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市政府对2023年6月13日之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经清理,决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17件,拟修改1件,废止1件,对失效或废止的文件,自失效或废止之日起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各镇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市政府决定,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规范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推进我市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旬阳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0日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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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清理结果 |
1 |
旬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
旬政办发〔2023〕12 号 |
继续有效 |
2 |
旬阳市财政投资项目预算评审管理办法 |
旬政办发〔2023〕7号 |
继续有效 |
3 |
旬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实施办法 |
旬政办发〔2022〕71号 |
继续有效 |
4 |
旬阳市应急抢险救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
旬政办发〔2022〕39号 |
继续有效 |
5 |
旬阳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行管理暂行办法 |
旬政办发〔2022〕21号 |
继续有效 |
6 |
旬阳市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办法 |
旬财发〔2022〕14号 |
继续有效 |
7 |
旬阳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 |
旬政办发〔2022〕3号 |
继续有效 |
8 |
旬阳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 |
旬政办发〔2021〕4号 |
继续有效 |
9 |
旬阳县行政调解办法 |
旬政办发〔2020〕25号 |
继续有效 |
10 |
旬阳县老年人生活保健补贴发放管理实施细则 |
旬政办发〔2020〕2号 |
继续有效 |
11 |
旬阳县市政消火栓建设和维护管理办法 |
旬政办发〔2019〕82号 |
继续有效 |
12 |
旬阳县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 |
旬政办发〔2019〕79号 |
继续有效 |
13 |
旬阳县村级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
旬政办发〔2019〕77号 |
继续有效 |
14 |
旬阳县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办法 |
旬政办发〔2019〕8号 |
继续有效 |
15 |
旬阳县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特别救助资金发放实施细则 |
旬卫计发〔2018〕244号 |
继续有效 |
16 |
参与财政投资评审业务社会中介机构管理办法 |
旬财发〔2018〕43号 |
继续有效 |
17 |
旬阳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 |
旬政办发〔2018〕28号 |
继续有效 |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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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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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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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旬阳县行政许可事项现场联合踏勘管理办法(试行)等三项管理办法 |
旬政办发〔2020〕35号 |
已修改 |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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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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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清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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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旬阳县财政票据管理办法 |
旬财发〔2018〕80号 |
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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