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统计法治工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统计法治建设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战略的必然要求,是适应新形势下统计工作的迫切要求。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加快推进统计法治建设,推动统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依法统计责任感
统计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统计数据是国家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管理的重要依据,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近年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就深化统计机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做出了一系列的重要指示批示,统计机构要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一以贯之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坚定不移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统计文件精神,把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做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不断提升统计法治理念,优化统计法治环境,以高质量的统计服务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规范工作流程,依法依规开展统计工作
要充分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推动统计工作。坚持依法依规开展统计调查,严格执行国家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统计调查行为,强化数据质量审核和评估监管,依法规范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确保源头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协同共抓,构建纵横协调的“大统计”工作格局。持续推进镇村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加大业务指导和培训力度,提高基础统计工作水平,以基层基础规范化促进统计调查法治化。
三、扩大普法广度,建立健全统计普法宣传机制
加强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是深化依法治统的重要举措,对提高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营造人人了解、支持、配合统计工作良好社会氛围具有重要意义。要积极构建统计普法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在做好“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统计法颁布日”等固定时间节点统计法治宣传工作的同时,结合各专业培训会议、入户入企入村走访、现场业务宣传等常规工作环节,开展座谈、宣讲等多种形式的统计法治宣传,做到长期坚持,久久为功。要不断创新统计法治宣传形式,积极维护和拓宽统计法治宣传受众面,提高普法实效性。要聚焦普法主体,针对基层统计人员、调查对象、普通群众等不同受众群体,就宣传内容、方式、效果等制定不同宣传方案,开展有针对性普法宣传。要坚持创新引领,积极探索统计法治宣传新途径,充分利用新媒体,不断扩大统计法治影响力。
四、加大执法力度,切实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牢固确立统计法律红线、底线意识,始终不渝地把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作为促进统计高质量发展的核心任务,推动统计法治与统计调查业务紧密结合,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有机贯通,深化统计源头治理,强化统计违法违纪风险防范,构筑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监督体系。严格执行“双随机”抽查制度,切实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水平,坚持推进业务指导、数据质量检查和统计执法检查形成合力,对统计数据质量开展常态化检查,对调查对象是否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调查资料等统计违法行为进行执法检查,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充分发挥统计执法监督的震慑作用,营造“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良好统计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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