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市中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公示(第二批)
按照《安康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安字〔2021〕134号),旬阳市认真开展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整改情况经安康市市级牵头验收单位核查验收,以下2个问题已经完成整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6月16日至6月30日(10个工作日)。欢迎广大社会公众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均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办提出或反映。
监督电话:0915-7203899
附表:公开:第二轮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公示(旬阳市)附表.docx
【责任编辑:贺清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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