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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市小河镇人民政府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6-06 09:5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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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点:旬阳市小河镇小河社区三组

办公电话:0915—768230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机构职能: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乡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及上级政府的决定、命令,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讨论和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

(三)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健康、体育事业和财政、统计、民政、司法行政等行政工作。落实本行政区域内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国土空间规划。

(四)镇党委领导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坚持党管武装的根本原则和制度,协调各方力量,对镇人民武装工作实行统一领导。

(五)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乡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工作。

(七)领导本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应急管理、生态环保、乡村振兴、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防范邪教等工作。承担民兵预备役、征兵、退役军人服务、拥军优属等工作。

(八)承办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0915—7682301)

承担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宣传、统战、民族宗教、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等工作;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效能、督查考核、政务信息(电子政务)、政务公开、保密、档案、提案议案办理、重要会务及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协调政协、工会、共青团、妇联、计生协等群众团体工作;指导各村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基层党建工作的组织推动、业务指导、督促落实和综合协调等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二)经济发展办公室(0915—7682301)

负责拟订本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负责优化营商环境.负责本镇管辖区的各项统计工作,负责本乡镇统计数据质量检查、统计普法教育工作。负责实施国家、省、市部署的各项统计调查工作;负责镇域移民搬迁及后续帮扶工作;负责疫情防控相关共合作;负责产业发展、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商贸流通和农作物经济、招商引资、项目开发、企业服务、科技服务、新型工业化、民营经济发展、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等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减灾救灾等工作;负责辖区生态镇、生态村、和美乡村等创建管理工作,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集中治理;负责组织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确定的环境监管职责,督促指导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协调与本镇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三)人大主席团办公室(0915—7682301)

负责指导基层自治和居民区建设工作,负责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健全各项自治制度,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负责社区工作者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基层开展社区社会工作实践,收集、反映社情民意。

(四)镇纪委办公室(0915—7682301)

负责全镇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监督检查辖区内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和执行党内法规和上级党委决定、命令的情况,监督检查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情况;负责组织协调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本镇范围内对党的组织、党员违犯党纪行为的检举以及党员的控告、申诉,维护党员的权利。督促落实全镇党务、政务、财务、村务公开,监督规范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五)社会治理综合办公室(0915-7682991)

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禁毒、反电诈、反邪教、扫黑除恶、平安建设等工作,健全完善基层治安防控体系;指导协调民事纠纷调解、民情处理工作;负责依法行政、法治建设、普法宣传等工作;负责协调派出所、法庭、司法所等政法工作。

(六)公共事业服务站(0915—7682301)

负责辖区内村镇规划建设、集镇(含市场)等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和管理工作;负责危房改造、卫片执法等工作。

(七)财政所(0915-7682488)

负责镇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管理,政府性收支管理、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财政性资金使用管理等工作,监督指导村级财务和集体资产管理,配合做好审计工作。

(八)社会保障服务站(0915-7682323)

负责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服务工作;负责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工作;负责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特困供养、低保等社会救助和慈善事务服务。负责文化体育旅游建设、群众性文化体育和广播电影电视服务工作;协助做好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文化市场管理工作。

(九)农业综合服务站(0915-7682326)

负责水利技术推广服务工作;组织指导水利工程建设;承担防汛、抗旱及信息报送等工作;负责河道保洁、水利规划、农村饮水安全等事务工作;负责辖区水土保持、水土流失监测工作。负责农业、农机、畜牧兽医水产等技术推广及优良种、苗推广服务;负责农作物病虫害、动植物疫病监测与防控防治;负责农产品、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负责农业、畜牧、草地资源保护和管理。负责农村多种经营服务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流转、承包合同、经营权证书等服务工作;负责农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核算、股权证书等服务工作;负责农村会计财务辅导、村级财务核算等工作;负责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等工作。

(十)乡村振兴办公室(0915—7682301)

负责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推进乡村振兴重大政策、重大行动和重要工作落实,负责中、省、市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协调解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难点问题,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发展。

(十一)便民服务大厅(0915-7682289)

承担各种事项受理、信息咨询等为民服务。办理计划生育、民政优抚、市场监管、农业综合服务等相关事宜及办事处授权的其他事项。



【责任编辑:贺清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