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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市仙河镇人民政府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3-06-02 10:13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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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河镇人民政府机构设置


办公地点:仙河镇水田路1号

办公电话:0915-7646201

机构负责人:梁睿民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机构职能:

(一)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工作;负责镇村发展规划,培育主导产业,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强农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市场管理等监管工作,加强环境保护、落实节能减排,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引导农民珍惜土地、增加投入,发展集约经营,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确保农民受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引导农民多渠道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二)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有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推进优生优育。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推动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体系建设,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发展农村体育事业,培养社会主义新型农民。做好防灾减灾、五保供养、优抚安置、低保、扶贫救济、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救助工作。做好农村老龄服务工作。加强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组织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做好外出务工人员技能培训的服务工作,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完善农村公共服务,形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三)加强社会治理,维护农村稳定。加强民主法制宣传教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做好农村信访工作,畅通诉求渠道,及时掌握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建立健全农村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危机处置能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反对和制止利用宗教和宗教势力干预农村公共事务。协助县级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劳动监察等方面的工作。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四)推动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做好镇人大、纪检、群团、国防教育、兵役、民兵等工作。指导村民自治、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本级事务管理,推动农村社会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内设机构:

仙河镇人民政府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行政机构

1、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电话:0915-7646201)

主要承担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宣传、计划生育工作;负责组织、统战、国防动员教育、民兵预备役和群团等工作;负责人事编制、档案管理、目标考核等工作;协调各项中心工作。

2、人大主席团办公室(联系电话:0915-7646201)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工作。负责草拟镇人大工作计划、总结、报告,以及镇人大会议审议意见和其他综合性文稿。负责镇人大主席团和人大会议决定事项及镇人大领导交办事项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工作。协调和参与人大换届选举,组织视察、评议有关工作。受理代表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做好登记、拟办、转办、催办、回复、报告等工作。承办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加挂国土资源管理所、环境保护所牌子,联系电话:0915-7646201)

主要负责制定并实施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制定镇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村(居)民建房规划前置审批;负责村(居)民建房及集体建设用地初审和监管实施,耕地保护,土地矿产动态巡察,地质灾害防治;负责产业发展、扶贫开发工作;负责辖区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工作。

4、社会治理办公室(加挂司法所牌子,联系电话:0915-7646201)

主要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反邪教等工作;负责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及法律援助等工作。

(二)事业机构

1、农业综合服务站(联系电话:0915-7646201)

承担防汛抗旱、防灾减灾和气象公共服务工作;承担动植物防疫和畜牧兽医监管工作;承担农业、林业、水利综合开发、技术推广、生产经营、土地流转等相关服务工作。

2、社会保障服务站(联系电话:0915-7646201)

承担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福利救助、农村合疗等具体服务工作;承担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等具体服务工作;承担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科技等工作;承担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承担社区建设、拥军优属、民族宗教、老龄事务、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等民政事务工作。

3、公用事业服务站(联系电话:0915-7646201)

承担辖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承担镇、村道路管护;承担环境卫生、供水供电等公共事业服务工作。

4、便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915-7646201)

承担惠农资金补贴、城乡低保、合作医疗、养老保险、移民搬迁和农民进城、宅基地审批、建设规划证申领、残疾证申领、社会救助、技能培训、办理独生子女、计划生育准生证、计划生育婚育证明、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申请定期补助金等工作。

5、综合执法办公室(联系电话:0915-7646201)

负责日常巡察、接受投诉举报、协助调查取证等工作,依法或受委托承担辖区内相关行政执法职责,并建立与市专业执法队伍协调配合机制。



【责任编辑:贺清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