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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市红军镇人民政府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6-02 10:0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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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市红军镇人民政府内设机构设置

主要负责人:

红军镇党委书记:    强文博

红军镇人民政府镇长:黎大军

办公地点:

旬阳市红军镇丰积社区七组

办公电话:

0915-7476021

0915-747606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国家法定节日除外)

一、机构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市委、市政府的决定和命令,制定并组织实施辖区内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党的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负责党团组织建设、村级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及人大、群团、国防教育、兵役、民兵等工作。指导村民自治、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村务、财务公开。负责辖区内精神文明建设,组织群众性文化、体育和各类教育活动。

  (二)负责编制辖区内经济社会和建设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村镇规划建设,乡村道路修建及养护,做好农村环境建设,实施农村清洁工程,改善农村卫生条件和人居环境。

  (三)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组织农民学习实用技术,指导建设主导产业示范点,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落实惠农政策,增加农民收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四)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耕地保护、防汛抗旱、动植物防疫、农产品和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五)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农村义务教育、优生优育和基本医疗体系建设工作。会同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做好防灾减灾、五保供养、优抚安置、扶贫救济、低保、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农村合作医疗、外出务工人员培训,引导农民多渠道就业和其他社会救助工作。

  (六)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安全生产、防火防汛、市场监管、劳动监察、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工作。

  (七)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立健全农村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危机处理能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反对和制止利用宗教和宗教势力干预农村公共事务。

  (八)按规定权限和程序,配合相关部门管理辖区内的规划管理、城镇管理、房产管理、土地使用(征收、出让)、拆迁、开发和土地承包合同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优化辖区投资环境,招商引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等工作,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审批审核投资项目。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主要承担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宣传工作;负责组织、统战、国防动员教育、民兵预备役和群团等工作;负责人事编制、档案管理、目标考核等工作;负责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及村级财务监管工作;负责各类惠农资金、财政资金和其他收支的审计工作。协调各项中心工作。

负责人:王罗茜      联系电话:0915-7476001

  (二)人大主席团办公室。主要承担镇人大日常工作;负责教育、文化、体育、科技等事业的协调工作。

负责人:李  方       联系电话:18717556708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负责制定并实施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制定镇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村(居)民建房规划前置审批;负责村(居)民建房及集体建设用地初审和监管,实施耕地保护,土地矿产动态巡察,地质灾害防治;负责产业发展、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工作。

负责人:李文博     联系电话:0915-2250387

  (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要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反邪教等工作。

负责人:舒锐锋     联系电话:15619969699

(五)财政所。主要负责镇财政财务工作;负责镇政府年度预决算编制和镇级财源建设;负责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监督管理;负责村级财务监管工作。

负责人:罗  勇     联系电话:0915-7476013

(六)市场监管所。主要负责辖区商贸流通、农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品安全等市场监管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负责人:邓  健    联系电话:0915-2250386

  三、镇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

  (一)红军镇农业综合服务站。承担防汛抗旱、防灾减灾、气象服务、森林防火工作;承担动植物防疫和畜牧兽医监管工作;承担农业、林业、水利综合开发、技术推广、生产经营、土地流转等相关服务工作。

负责人:张学明    联系电话:0915-2250385

  (二)红军镇社会保障服务站。承担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福利救助、农村合疗、卫生、计生等具体服务工作;承担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等服务工作;承担社区建设、拥军优属、民族宗教、老龄事务、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等民政事务工作。

负责人:晏承来    联系电话:0915-7476002

  (三)红军镇公共事业服务站。承担辖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承担镇、村道路管护,环境卫生、供水供电等工作;承担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负责人:何  鑫    联系电话:18809151518

  (四)红军镇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依法梳理规范镇党委、政府向群众提供的便民服务事项,建立便民服务项目和镇村小微权力清单并组织实施;负责承接上级部门委托下放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建立便民高效的服务体系;负责镇便民服务大厅日常管理,建立“一门受理”、“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理”等高效便民服务制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负责纳入镇便民服务大厅办理事项的业务办理工作;承办镇域“321民情诉求”信息的收集、转办和督办回访工作。

负责人:晏承来    联系电话:0915-7476002

  (五)红军镇综合执法大队。承担辖区内综合执法工作;承担市政府印发的《镇综合执法三个权责清单》中明确的镇级行政执法事项、市直部门委托镇实施的行政处罚事项;负责组织镇综合行政执法普法宣传、日常巡察,接受投诉举报,承担上级转办的违法线索调查处理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何勃勃   联系电话:15319830220

(六)红军镇红军纪念馆。负责红军纪念馆园区维护、讲解、接待,承担发掘红色文化资源,传承红色文化精神等工作。

负责人:王登霞    联系电话:0915-2250383




【责任编辑:贺清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