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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及下属中心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6-02 08:4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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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及下属中心

办公室机构设置


办公地点:滨河东路333

办公电话:0915-7201516

办公室主任:张峰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71日至8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机构职能:

(一)贯彻落实中、省、市有关行政审批、政务服务、12345服务热线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决策部署;监督、指导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拟订全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12345服务热线相关的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依法履行已明确交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实施的行政许可和政务服务事项的审核、审批职责,并对行政审批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负责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组织落实中、省、市、市行政审批事项承接、取消和下放工作;负责对市级行政许可事项、中介服务事项、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清理规范,编制事项清单、对外发布并监督检查。统筹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等各种烦琐环节和手续,最大限度方便企业、群众办事。

(四)负责组织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建立和完善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机制;负责编制行政许可服务指南,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办事效率,推进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

(五)负责政务服务管理职责。指导协调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实施政务服务标准规范;加快推进部门政务信息联通共享,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改革,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提高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效率,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六)负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务服务网和12345便民服务平台建设、运行、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市派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垂管部门、双重管理部门、政府工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窗口的业务指导及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监督考核工作。

(八)负责受理市政务服务、12345服务热线以及市级划转审批服务事项投诉举报的承办、转办、督办和问效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有关职责分工。按照省市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要求,将有关行政许可事项划转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具体划转按照全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及审定的划转事项目录实施,划转前仍由原部门负责,划转后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

内设机构:

旬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设内设机构

(一)政办股(联系电话:7201516

承担机关党务、政务工作;组织实施、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落实;负责机关各类会议组织及决定事项督促检查;承担机关和下属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负责机关考评和工作人员考核;承担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负责重要文件起草、机要、保密、档案、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群团和后勤保障;负责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负责信息、对外宣传和网络维护管理;承担行政审批网络平台建设、管理、维护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联系电话:7201516

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行政;拟订贯彻执行有关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12345便民服务热线方面法规、规章的具体意见;承担与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12345便民服务热线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负责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政风行风监督;负责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监督管理法规政策宣传、培训、实施、咨询;配合有关部门办理涉及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中出现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负责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心各窗口服务人员服务质量和行风监督检查;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受理、办理投诉、信访;联系法律顾问。

(三)审批一股(联系电话:7208956

承担全市项目投资类涉及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等方面已划转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核、审批工作。

(四)审批二股(联系电话:7208908

承担全市农业、林业、水利、交通等方面已划转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核、审批工作。

(五)审批三股(联系电话:7208953

承担全市住房建设、教育体育、文化旅游、民政、人力资源、宣传部门、统战部门、印刷出版、宗教等方面已划转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核、审批工作。

(六)审批四股(联系电话:7208985

承担市场主体登记、卫生健康、应急管理、财政等方面已划转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核、审批工作。

(七)综合协调股(联系电话:7201516

承担全市已划转行政许可事项现场勘查、技术评审、社会听证组织实施和综合协调;负责统一组织联合勘查;负责行政审批前置事项中介机构管理;负责已划转许可事项业务办理中与相关部门的函询、征求意见等协调工作;负责已划转许可事项审批后信息推送;负责备案证照印制、管理和行政审批专用章管理;负责行政审批专家库建设管理。

旬阳市行政务服务中心设内设机构

(一)政务服务中心综合股(联系电话:72060000

负责政务中心文件起草、制度拟定、档案管理工作;对各部门在政务中心设置窗口提出具体意见,对政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教育培训、绩效考核、评优评先;对政务中心业务办理情况统计、督促、检查;指导全市镇(村)便民服务站(室)标准化建设。

(二)政务服务中心业务股(联系电话:7206000

负责政务服务信息公开;负责“互联网+政务服务”网络平台涉及我市功能模块的完善、应用和管理;负责“互联网+监管”及政务中心网络系统的管理﹑维护﹑安全运行和保密工作;负责对各部门进驻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审批要素的优化和审定,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投标交易股(联系电话:7229906

负责招投标交易的公文管理、文件起草、制度拟定、信息发布、会议筹备、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招投标交易,核实交易保证金收缴情况;负责对招投标交易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申诉等工作。

(四)招投标监督股(联系电话:7229906

对招投标交易行为、评标专家全程监督检查,对中介机构服务的质量、时效、态度、收费等方面实施分类分级监管,建立招投标交易诚信档案;处理招投标交易活动中产生的纠纷、投诉、举报;负责监控系统的使用、管理、数据存储。

  社情民意诉求服务中心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联系电话:7208912)

负责向市委、市政府反映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和难点问题;从事决策类、满意度和社情民意等民意调查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其他相关统计调查信息,有效收集研判社情民意。

(二)12345热线服务股(联系电话:7208912

12345热线服务股:负责旬阳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的管理及12345系统的日常维护;负责旬阳市热线工单的签收、转办、指导、协调、督办、审核、反馈、通报、归档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全市各相关单位12345平台工单承办情况。

旬阳市电子商务服务中心机构设置


办公地点:城关镇涧沟巷12号

办公电话:0915-7209235

服务中心主任:杨孝涛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 00--18:00 (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机构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电子商务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按照中、省、市有关要求,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完善政府部门电子商务协调机制,建立健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引导全市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二)承担全市电子商务行业指导、协调、推进工作,协调建立电子商务运行保障机制,参与电子商务行业监管。

(三)承担全市电子商务发展的指导和协调工作;牵头推进全市各行业电子商务的应用,为电商企业、电商服务企业、个体网店、微商等提供指导和服务。

(四)承担省、市电商产业政策落实兑现工作,承担电子商务领域政府扶持资金的审核申报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监督资金使用情况,评价资金使用效果。

(五)承担电子商务对外宣传推广,促进交流合作,推动跨境电商发展工作;负责电子商务的招商引资及对外交流和区域合作,组织对重点引进项目的评估论证和跟踪服务。

(六)承担全市电子商务的数据统计、运行监测和综合分析工作;建立全市电子商务服务评价体系,根据全市电子商务发展相关数据,分析研究电子商务发展方向。

(七)承担电子商务企业的培育引进工作,鼓励各类企业、市场经营主体开展电子商务应用,推动电子商务配套服务体系建设,全方位优化县域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八)承担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和运营工作。推进全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包含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电子商务信息工程建设与实施、网上贸易与招商工作。

(九)承担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引进工作,鼓励有条件的青年投入电商创业。

(十)承担电子商务发展的有关政策性调研工作,为相关部门决策提供依据;参与协调解决电子商务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

(十一)完成市经济贸易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旬阳市电子商务服务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联系电话:0915-7209235)

承办国家和中省市关于“互联网+”和电子商务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参与拟订全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提出全市电子商务发展意见和建议;负责全市电子商务行业指导、协调、推进工作,协调建立电子商务运行保障机制;指导电子商务行业协会有序健康发展;指导全市跨境电子商务工作,推进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建设;负责文秘、档案、公文运转、综合事务、印章管理、固定资产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人员学习培训、人事、考核等工作;负责“互联网+”和电子商务对外宣传工作。

(二)业务股(联系电话:0915-7209235)

承办全市电商企业的线上线下统计工作;负责全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市电子商务服务评价体系建设;负责组织策划参与“互联网+”和电子商务对外交流与合作、招商引资;负责组织开展全市“互联网+”和电子商务业务培训,建立电子商务人才库;负责做好电子商务领域政府扶持资金的受理、初审,会同相关部门监督资金使用情况,评价资金使用效果;负责第三方服务机构、平台运营公司和电子商务企业的培育引进工作;鼓励引导各类企业、市场经营主体开展“互联网+”和电子商务应用,为全市电商企业、电商服务企业、个体网店、微商等提供指导和服务;培育区域特色网货产品,为电商销售提供货源信息。



【责任编辑:贺清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