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中心 | 手机版 | 繁体 本站支持IPV6
您当前的位置: 旬阳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人事信息>>正文详情

旬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李举军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名称: 旬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李举军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索引号: /2023-0000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年04月17日 文号: 旬政字〔2023〕34号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信息时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04-17 20:37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市政府决定:

李举军同志任旬阳市人民医院院长,不再担任旬阳市中医院院长职务;

李有智同志任旬阳市中医院院长;

龚立根同志任旬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健康教育中心)主任,不再担任旬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吴建钟同志不再担任旬阳市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高坤炀同志不再担任旬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健康教育中心)主任职务。



旬阳市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