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
公 告
编号: 旬不动产登字(2023)75号
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现予以公告。宗地四界以权籍调查表为准。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4月1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予以登记。
不动产权利登记名单:旬阳市红军镇红军村
徐礼湖 胡先念 曹刚霞 吴高春 李兴旺 胡先发 邓章慧 李善芝 李功波 邓文美 陈文汉 宋典余 董春美 宋登意
特此公告
旬阳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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