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公告
2023第(6 )号
权利人(刘金新、陈和花)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旬阳市(城关)镇(康华园小区康华国际33幢) ,不动产权证号:(旬房权证产字第W400533-02-33-2150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如有异议,请自本声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即 2023年3月 3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旬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异议登记,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部门将予以补发。
旬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3月13日
【责任编辑: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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