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杨春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名称: | 旬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杨春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索引号: | /2023-0000 | 公开责任部门: | 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3年02月14日 | 文号: | 旬政字〔2023〕13号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信息时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3-02-14 11:31 |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市政府决定:
杨春同志任旬阳市政府教育副总督学,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旬阳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副校长职务;
龚正强同志任旬阳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董富康同志任旬阳市信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旬阳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张震同志任旬阳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旬阳市人民政府
2023年2月8日
- 上一篇:【文字解读】专家解读 |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加快建设农业强国 …[ 02-14 ]
- 下一篇:宁陕县2022-2023年水旱灾害防治及非工程措施设施维修养护项目…[ 0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