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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市公安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3-01-30 22:15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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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始终把政务信息公开作为公安机关的一项法定义务、重要职责和常态性工作来抓,全面推进平台建设运营,深入开展向人民汇报征求意见座谈会、请人民评议等活动,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现将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依据《条例》第20条规定,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托市政府和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及时公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便民利民措施、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重大部署及工作情况等。全年处理决定行政许可41161条,行政处罚340条,行政事业性收费379余万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未收到政务信息公开申请;

(三)因信息公开工作被行政复议等情况:我局无因信息公开工作被行政复议等情况;

(四)平台建设及监督管理情况:我局已开通公安局门户网站,注册了官方微信公众号“旬阳市公安局”等新媒体账户,全局服务窗口配置了“阳光警务”执法办案信息公开查询一体机,同时也可以通过写信、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咨询;我局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加强平台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等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能公开则公开”,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准确、规范、有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116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4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79.0062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信息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规范等问题。

2023年,我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具体要求和全市中心工作,积极规范并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一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形式,不断完善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媒体建设及运营,广泛应用向人民汇报征求意见座谈会、请人民评议等形式和方法,不断提高公众对政务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二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内容,严格规范信息的收集、编制、审查、发布、监督等各环节程序,确保公开的信息及时、准确、规范、有效。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回应,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法规以及重要警务信息,及时做好科学解读,为群众提供客观、可感、可信的信息,着力打造“阳光警务”,努力以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公平正义,进一步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旬阳市公安局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