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李华波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名称: | 旬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李华波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索引号: | /2022-0000 | 公开责任部门: | 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年07月31日 | 文号: | 旬政字〔2022〕115号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信息时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2-08-05 15:24 |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市委组织部(旬组干字﹝2022﹞101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
李华波同志任旬阳市体育运动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朱清雷同志任旬阳市体育运动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林家保同志任旬阳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副校长;
沈涛同志任旬阳市殡葬执法大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秦凌子同志任旬阳市中心敬老院(市残疾人托养中心)院长,试用期一年;
胡春旭同志任旬阳市司法局神河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陈豪同志任旬阳市审计局数据信息中心(市村级财务审计指导站)主任(站长),试用期一年;
何彪同志任旬阳市审计局数据信息中心(市村级财务审计指导站)副主任(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张长群同志任旬阳市财政局构元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崔博同志任旬阳市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曹文强同志任旬阳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刘涛、朱万宁二位同志任旬阳市水旱灾害防治监测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刘再东同志任旬阳市库区移民工作站副站长;
乐三宝同志任旬阳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平生同志任旬阳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副主任,原任赵湾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行免去;
李健鹏同志任旬阳市蜀河古镇文物保护和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谢高英同志任旬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健康教育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贺剑波同志任旬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妇幼保健院)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荣花同志任旬阳市人民医院副院长;
向鹏同志任旬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华正俭同志任旬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关市场监管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梁磊同志任旬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棕溪市场监管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张珣同志任旬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桐木市场监管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慕建宁同志任旬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段家河市场监管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杨定旺同志任旬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周先政同志任旬阳市天然林保护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刘东同志任旬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城管执法一中队(城区中队)队长;
高海强同志任旬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城管执法二中队(南区中队)队长,不再担任旬阳市殡葬执法大队队长职务;
徐斯征同志任旬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世平同志原任旬阳市物价局局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行免去;
谭文护同志不再担任旬阳市体育运动中心主任职务;
李万应同志不再担任旬阳市神河中学校长职务;
罗士同志不再担任旬阳市公安局吕河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柯伟同志不再担任旬阳市公安局小河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贾守德同志不再担任旬阳市中心敬老院(市残疾人托养中心)院长职务;
吉明华同志不再担任旬阳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队长职务;
胡荫芳同志不再担任旬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职务;
南家未同志原任旬阳市健康教育所所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行免去;
李金波同志不再担任旬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妇幼保健院)副主任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陈先琴同志不再担任旬阳市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李进毅同志不再担任旬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张康同志不再担任旬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关市场监管所所长职务;
陈恪同志原任旬阳市信访局副科级信访督查专员职务随机构改革自行免去。
旬阳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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