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
公 告
编号: 旬不动产登字(2022)360号
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12月2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旬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我局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旬阳市党家坝政府集中办公区5号楼旬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宗地号 |
不动产面积(平方米) |
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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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面积 |
共有/共用宗地面积 |
分摊土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分摊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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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金寨镇股份经济合作联合总社 |
集体土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
旬阳市金寨镇寨河社区二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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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6.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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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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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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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 四至 |
北:以本宗地外围墙外皮为界邻金张公路; 东:以本宗地外围墙外皮为界邻金寨镇初级中学地界; 南:东南边以本宗地外墙皮为界邻陈和明地界; 西南边以本宗地外墙皮为界邻陈先见地界; 西:以本宗地外围墙外皮为界邻寨河社区安置点道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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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体归属 |
北:以房墙外皮为界; 东:以房墙外皮为界; 南:以房墙外皮为界; 西:以房墙外皮为界。 |
旬阳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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