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秦岭办《关于对全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警示片涉及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陕秦岭办〔2022〕50号)要求,现将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反馈问题
7月15日全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会议警示片反馈我市“泗人沟选矿厂用地不符合旬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关部门违规审批,长期以临时用地代替建设用地,经实测,企业还超占土地1.83亩”问题
二、整改目标
对违法用地行为依法依规查处到位;完善相关手续。
三、整改时限
2022年9月30日前。
四、整改措施
1.结合我市2021年至2035年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把该选矿厂用地纳入规划,按照规划用途依法管理,待省政府对我市上报的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审批后,按程序报批并办理相关建设用地手续。
2.由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撤销临时用地批复。由构元镇政府对厂房机械进行封存。
3.市应急管理局责令企业停产整治,在未完成整改前,原则上不得复产。由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构元镇政府配合依法查处违法超占土地。由市林业局负责对该企业占用林地依法查处。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安全生产等问题依法监管。
4.由市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制定《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临时用地核查的通知》并对全市范围内开展临时用地清查,对清查出的问题依法依规处理。
五、整改完成情况
1.市自然资源局于2022年8月将该选矿厂用地纳入规划,按照规划用途依法管理,待省政府对我市上报的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审批后,按程序报批并办理相关建设用地手续。
2.市自然资源局于2022年7月22日下发了《撤销行政许可确定书》,撤销临时用地批复。构元镇政府于2022年9月23日对厂房机械进行封存。
3.市应急管理局于2022年8月17日下发旬应急函〔2022〕59号《督办函》责令企业停产整治;市自然资源局于2022年7月25日下发处罚决定书,当日缴清罚款21313.54元,退还土地2.633亩,没收2.633亩土地上的建筑物,7月27日市财政局将没收财物移交构元镇政府管理,7月30日结案。
4.市自然资源部门2022年7月17日已制定《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临时用地核查的通知》,并牵头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临时用地清查工作,对清查出的问题将依法依规处理。已整改到位。
旬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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