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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旬阳市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名称: 旬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旬阳市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zfgzbmszfbgs/2022-0015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年09月22日 文号: 旬政办函〔2022〕116号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信息时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09-26 10:16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高新区管委会:

《旬阳市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旬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2日


旬阳市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切实解决当前建筑垃圾乱堆乱倒问题,全面提升我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水平,根据《陕西省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排查整治工作方案》(陕建发〔2022〕18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立健全政府统筹、条块协作、各部门和单位齐抓共管的建筑垃圾污染治理工作体系和建筑垃圾管理长效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城乡统筹、标本兼治,全程管控、联动执法”的原则,排查整治现有建筑垃圾乱堆乱倒点,编制实施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合理布局及建设建筑垃圾消纳设施、场所,开展联合执法,建立建筑垃圾管理长效机制,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着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促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建立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排查整治清单。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各镇完成区域内建筑垃圾乱堆乱倒点位排查和评估工作,建立排查点位清单和问题鉴定清单。(完成时限:2022年10月底前)

(二)编制实施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由市住建局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调研论证,按照《固定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条款规定,结合实际,加快编制本地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细化部门责任、保障措施,上报市政府审定,报请安康市住建局技术审查。(完成时限:2022年10月底前)

(三)加快建筑垃圾末端处置设施建设。由市住建局牵头,先行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1处临时过渡性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完成时限:2022年11月底前);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项目选址和前期论证,加快争取上级项目捆绑资金,按要求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成运行1座与前端建筑垃圾产生量相匹配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并保持常态化运行。(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四)完善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长效机制。由市住建局牵头组织,引进或招募民间资本和社会有资质有实力的企业从事城市规划区建筑垃圾运输和弃置,分类处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公示建筑垃圾运输单位清单、处置能力清单,并将公示内容报市城管执法局(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组织,完善对从事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建立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城管执法日常巡查制度,建立督查问责制度;建立监督问题清单、产生单位清单,全面落实建设单位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施工单位立项开工前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并报市行政审批局备案,市城管执法大队监管。(完成时限:2022年10月底前)

三、实施步骤

从2022年9月至2023年底分4个阶段开展工作。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9月底前)。各镇各相关部门认真学会领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陕西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按照省、安康市安排部署,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方案,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开展动员部署,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部门、单位,细化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

(二)排查摸底阶段(2022年10月底前)。市直相关部门和镇采用网格划片、入村(社区)走访等方式,逐镇逐村(社区)组织开展一次地毯式排查,建立并向社会公示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排查点位清单,根据排查点位位置、堆放规模、周边环境、水文地质条件及侧向和底部渗透等情况,对污染程度、风险等级进行评估,区分“稳定”“存在安全隐患”两大类,建立问题鉴定清单,并由所在镇和市住建、自然资源、水利、生态环境、城管执法、林业和高新区管委会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签订整改责任书。

(三)整治攻坚阶段(2023年12月底前)。各镇各相关部门结合鉴定结果,一点一策制定整治方案,建立整治任务清单。完成整改后,按程序对问题销号,建立核查验收清单,并由所在镇和市住建、自然资源、水利、生态环境、城管执法、林业和高新区管委会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签订责任书。

(四)巩固提升阶段(长期坚持)。进一步细化部门、镇职责分工,建立健全督察检查、联合执法机制,在城乡结合部,环境敏感区,国道、省道两侧,农田、山边、沟谷等区域,河流和水利枢纽管理范围等重点区域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合力从严打击违法违规乱堆乱倒建筑垃圾行为。深入分析建筑垃圾乱堆乱倒问题产生根源,梳理并补充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健全完善建筑垃圾长效管理“四清一责任”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协助分管副市长任责任组长,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水利局、城管执法局、生态环境分局、林业局主要负责人和高新区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执法局,城管执法大队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和信息汇总上报工作。

(二)夯实职能责任。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做好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与联络,市住建局牵头指导编制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加快建筑垃圾末端处置设施建设和建立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长效机制;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排查整治基本农田中建筑垃圾乱堆乱倒问题,依法依规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设施用地审批手续;市水利局负责指导全市河湖岸线管理范围内的建筑垃圾排查清理整治;市林业局负责指导排查整治林业林地中建筑垃圾乱堆乱倒问题,依法依规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设施用地审批手续;高新区管委会负责指导排查整治管辖区内建筑垃圾乱堆乱倒问题,依法依规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设施用地审批手续;市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对全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会同住建、自然资源、水利等主管部门,定期向社会发布建筑垃圾产生量、处置能力、处置状况等信息,对未依法及时公开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信息的责令整改,并处以罚款;各镇人民政府按照要求做好镇域范围建筑垃圾内乱堆乱倒排查整治工作。

(三)注重社会监督。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和媒体监督作用,及时曝光违法倾倒、运输、处置的典型案例。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引导市民通过公布的投诉举报电话、12345等监督举报平台对建筑垃圾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着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镇各相关部门(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分局、林业局和高新区管委会)要按时按要求将信息资料通过公文平台报送市城管执法局,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512486556@qq.com。2022年9月26日前各镇各相关部门上报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排查整治分管领导及工作联络人(姓名、联系电话)及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排查整治工作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2022年11月10日前各镇上报建筑垃圾长效管理“四清一责任”工作清单;2023年11月10日前各镇上报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整治任务清单”和核查验收清单。

(五)强化督查检查。市城管执法局会同相关部门适时开展实地督查督导,对排查过程有疏漏、整治不到位、问题再反复的,以及弄虚作假、推诿扯皮、工作进展缓慢、工作组织不力的,将对其责任人进行约谈、通报和公开曝光,并视情提请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

附件: 1.建筑拉极排查整治“四清一责任”清单

2.建筑垃圾长效管理“四清一责任”清单

3.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排查整治进度基本情况报告

旬政办函〔2022〕116号附件.xlsx(点击下载附件)

解读材料:https://www.xyx.gov.cn/Content-24746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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