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市中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公示(第一批)
按照《安康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安字〔2021〕134号),旬阳市认真开展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整改情况经安康市市级牵头验收单位核查验收,以下3个问题已经完成整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9月19日至9月30日(10个工作日)。欢迎广大社会公众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均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办提出或反映。
监督电话:0915-7203899
序号 |
反馈问题 |
整改目标 |
整改措施 |
整改时限 |
整改落实情况 |
1 |
编号13:关于“旬阳市贝亚特建材公司擅自修建涵洞将矿山开采作业面下方的河道改道,大量建筑石料堆占河滩。
大唐旬阳水力发电厂在建工程项目将11.3万立方米弃渣沿岸倾倒汉江。
旬阳市双河镇庙坪砂厂未办理取水许可证,违规取水,有的还擅自修改河道,架泵取水”的问题。 |
对相关企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责令企业对存在问题整改到位。 |
1.责令旬阳市贝亚特建材公司将建筑石料进行清理,做到规范堆放、覆盖。对河道进行清理疏通,恢复原河流走势。
2.监督大唐旬阳水力发电厂组织专业运输队,将弃渣全部清运至弃渣场,恢复河道原貌。
3.对庙坪砂厂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责令企业拆除非法取水设施,委托有资质设计单位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按程序报审,待取得取水许可后方可进行取水。 |
2022年2月底 |
旬阳市贝亚特建材公司擅自修建涵洞将矿山开采作业面下方的河道改道问题,旬阳市水利局于2021年7月26日对该石料厂处罚10万元,2021年8月12日罚款已缴纳到位。目前该企业在沟道内堆放建筑石料已基本清理出沟道自然行洪通道,所建导流涵洞为生产期辅助泄洪通道,旬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已予批复(旬行审准字〔2021〕214号)。
大唐旬阳水力发电厂在建工程项目倾倒弃渣已经完成清理。
旬阳市双河镇庙坪砂厂违规取水问题由旬阳市水利局处2万元罚款,该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将罚款缴纳到位,目前已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省督查组反馈擅自修改河道架泵取水问题已完成整改。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
2 |
编号27:“旬阳市鑫源矿业松树沟堆渣场大量含铅锌废渣露天堆放。 |
对弃渣开展综合治理,实现规范处置。 |
旬阳市对露天堆放的弃渣做好检测,确保露天堆放弃渣对外部环境不造成影响。采取综合治理措施,编制科学可行的废石场初步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将弃渣及时清运进行综合利用,减少弃渣堆存量,降低弃渣堆放高度。弃渣场库容满后及时督促企业做好植被恢复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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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底 |
旬阳市鑫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设计公司重新编制了堆渣场初步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并于2022年4月27日取得旬阳市行政审批局批复(旬行政准字〔2022〕180号)。经陕西华康检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对鑫源矿业松树沟堆渣场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检测,检测结论为“陕西旬阳鑫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上点位污水所测项目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地方规定标准限值”。并对原有堆积渣场进行完善,完成坝底混凝土挡土墙、截渗墙浇筑、坝面砼砖覆土植绿等工程,目前该堆渣场库容未达到设计方案容量。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
3 |
编号28:“汉滨区、旬阳市多家废品收购站存在收购危废行为”的问题。 |
杜绝无危废处理资质的企业私自回收危废行为。 |
1.组织公安、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住建等部门开展危废品专项联合执法,对发现问题建立台账,限期整改到位。对无照经营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一律依法予以取缔,对存在非法贮存、处置危险废物行为的依法查处,对违规收、存、运危险废物数量巨大,情节恶劣的,由公安机关侦办查处。
2.强化宣传引导,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发放告知书、上门宣传讲解等形式,向收购站负责人宣传危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收购危废的违法后果。
3.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强日常监管,不定期开展日常检查巡查,确保问题不反弹。 |
2022年3月底 |
印发了《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专项整治方案》,并组织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公安、经贸等相关单位对辖区内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进行联合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台账管理、限期整改,将危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以告知书的形式发放给企业,加强常态化日常监管,巩固整治成果,确保不发生违规收购危废的行为。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
旬阳市中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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