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市财政局等六部门关于转发《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的通知(旬财发【2022】87号)文件已下发,请各镇、各部门遵照执行:
旬财发〔2022〕87号关于转发《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的通知.ofd附件关于转发
《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的通知.pdf
【责任编辑:财政局扶贫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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