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的通知》(陕秦岭委﹝2020﹞6号)文件要求,现将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反馈问题:旬阳市赵湾镇华山村三岔滩双龙湖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在旬河河道内建有3间2层活动板房,无手续,侵占河道,属于乱搭乱建。
二、整改目标:拆除侵占河道建筑物,恢复河道原状。
三、整改时限:2022年7月底
四、整改完成情况:2022年6月,旬阳市河长办、旬阳市水利局和赵湾镇政府组成联合督查组,督促双龙湖农业专业合作社对搭建在旬河河道内的3间2层活动板房进行拆除。2022年7月28日,旬河河道内搭建的3间2层活动板房已拆除。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已通过市河长办牵头组织的整改验收。
旬阳市水利局
2022年9月8日
【责任编辑:邓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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