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将于6月29日至7月1日开展2022年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工作。
结息期间,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提取、销户、转移、并户、贷款等柜面业务,同时暂停网上业务大厅、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网上渠道业务办理。
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各缴存单位和职工谅解。
结息期间,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提取、销户、转移、并户、贷款等柜面业务,同时暂停网上业务大厅、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网上渠道业务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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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贺清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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