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市中医院提标扩能建设项目(专项区域房屋改造装修)二标段评标结果无效公示
1、项目名称:旬阳市中医院提标扩能建设项目(专项区域房屋改造装修)二标段
2、项目编号:E6109003546AAA243001002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过程简述:
旬阳市中医院提标扩能建设项目(专项区域房屋改造装修)二标段于2022年
6月21日09时在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了本项目的资格预审,2022年7月25日09时00分在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1室进行了公开招标大会。经过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评审专家评审,按照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陕西和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5519738.81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陕西正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5513195.42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四川锦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5528376.45元
中标候选人公示于2022年7月27至2022年7月29日在安康市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等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发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无投标人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招标人在与中标人陕西和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洽谈合同条款时,发现其未能按招标文件“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要求的内容提供医疗器械许可证。招标人旬阳市中医院随即让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原评标委员会专家复议,评标专家复议会议于2022年8月2日下午17时在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03室召开。
5、评标委员会复议意见:
根据招标文件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三条“投标人所投工程项目中包含医
疗设备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所投医疗器械的生产厂商时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以及所投设备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进口设备需提供“进”字号产品注册证)。”三家投标人均未按要求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安全目标、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和5.3.1第13条“未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作出完全响应的”及18条“经评标委员会确认的未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最终判定三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本次项目二标段评审结果无效。
6、其他说明:
公示时间2022年8月6日-2022年8月8日,对招投标结果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于公示截止时间前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后重新组织招标
7、招标人:旬阳市中医院
8、招标代理机构: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金州城北二区16号楼9单元101室
联系人:徐欣
电 话:0915-8168819
2022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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