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康康之美服装加工有限公司等11家
新社区工厂拟补贴资金公示
安康康之美服装加工有限公司等11家新社区工厂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申报的新社区工厂补贴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核,拟补贴新社区工厂一次性岗位补贴、水电费、房租费和新吸纳员工“以工代训”补贴资金1504344.05元,其中安康康之美服装加工有限公司拟补贴33000.00元;安康市秦盟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拟补贴12000.00元;安康金馨阁文创产业有限公司拟补贴184852.86元;旬阳县旬汉食品有限公司拟补贴220580.1元;安康文全昌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拟补贴28000.00元;旬阳县绿富地生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拟补贴139409.1元;旬阳市华辉科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拟补贴74124.00元;陕西康之宁玩具礼品有限公司拟补贴319704.88元;安康睿峰玩具礼品有限公司拟补贴221979.7元;安康苏锦阳工艺品有限公司拟补贴109565.45元;安康阳坤玩具制品有限公司拟补贴161127.96元。
根据安康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新社区工厂高质量阿詹的意见》(安发[2021]6号)和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支持乡村振兴就业创业有关政策的通知》(旬人社发[2021]19号)文件精神,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4日-2022年8月10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反映。
受理电话:7202535(市人社局) 7202190(市财政局)
旬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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