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稳步改造提升人居环境,打造美丽宜居乡村,石门镇坚持“三抓”全面推动、集中力量,开展好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为打造美丽乡村奠定坚实基础。
引领示范抓整治。石门镇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农村基层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发动全体党员干部在日常工作中积极宣传、带头行动,围绕问题清单,重点治理农村生活垃圾转运处理、厕所排污等,为村民树标杆、做示范,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引导群众共同参与环境整治,不断凝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最大合力。
多措并举抓推进。石门镇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的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石门镇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标准》与各村(社区)签订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坚持各村(社区)“一把手”为该辖区环境整治工作“第一负责人”,亲手抓环境整治、层层夯实责任。全镇1个社区,11个行政村建立村规民约、“门前三包”制度等,把人居环境整治责任明确到户、落实到人,推动环境整治工作落实落地落细见成效。
健全机制抓长效。镇、村对照环境保护工作目标和人居环境整治标准任务,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将人居环境整治作为镇对村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指标,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管护相结合,通过督导检查、观摩评估等方式,全面掌握工作开展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工作不扎实、措施不到位等问题进行通报,并及时督促相关责任人落实整改,确保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责任编辑:贺清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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