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旬阳县赵湾镇高家沟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结果的公告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土地复垦条例》及有关要求,《旬阳县赵湾镇高家沟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公示期内无异议,现予公告。
旬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2月25日
【责任编辑:徐冰雪儿】
- 上一篇:旬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对《旬阳县赵湾镇高家沟建筑石料用灰 岩…[ 02-16 ]
- 下一篇:关于部分医保经办业务进驻市政务中心办理的公告[ 04-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