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 旬不动产登字(2022)54号
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3月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旬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我局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旬阳市党家坝政府集中办公区5号楼旬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宗地号 |
不动产面积(平方米) |
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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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面积 |
共有/共用宗地面积 |
分摊土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分摊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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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琴军 陈忠英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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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市金寨镇寨河社区一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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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2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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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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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
宗地 四至 |
北:以自房滴水檐为界,邻本户场地; 东:以自房滴水檐为界,邻陈明月住宅; 南:以自房滴水檐为界,邻后背坎; 西:以自房墙外皮为界,邻吉隆兵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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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体归属 |
北:以自房墙外皮为界, 东:以自房墙外皮为界, 南:以自房墙外皮为界, 西:以自房墙外皮为界。 |
2022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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