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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市公安局 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2-01-30 10:12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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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政务信息公开作为公安机关的一项法定义务、重要职责和常态性工作来抓,全面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现将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依据《条例》第20条、第21条规定,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托市政府和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及时公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便民利民措施、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重大部署及工作情况等。全年处理决定行政许可44350条,行政处罚309条,行政事业性收费251余万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未收到政务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成立专门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能公开则公开”,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警种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切实保障政务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确保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质量,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四)平台建设情况:我局已开通公安局门户网站,注册了官方微信公众号“旬阳市公安局”,全局服务窗口配置了“阳光警务”执法办案信息公开查询一体机,同时也可以通过写信、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咨询;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建立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严格实行领导审核把关,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准确、规范、有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435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0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51.7856W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市上的统一要求,进行了及时、高效的公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一定距离。主要表现为信息公开力度还需加强,信息公开工作还需规范,日常管理监督还需强化。

2022年,我局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训词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具体要求和全市中心工作,积极规范并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一是进一步强化便民利民举措,让广大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管理更人性、服务更贴心、办事更便利,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二是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范围,深化全市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确保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警务信息,打造“阳光警务”,继续加强阳光警务执法公开,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三是进一步加大日常检查指导力度,切实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定期检查政务信息公开情况,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不断总结积累经验,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推进全市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