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市不动产登记局
关于注销 “旬集用(2003)字第12号”集体土地
使用证的公告
旬不动产(2022)注销第2号
根据旬阳县人民政府2011年第17次专题会议纪要《关于县妇幼保健院等单位整体迁建有关问题会议纪要》及《县妇幼保健院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等文件将位于城关镇党家坝社区原权利人登记为李刚的宅基地使用权依法征收,集体土地使用证号:旬集用[2003]字第12号,使用权面积103.6平方米。自本公告发布之后15日内,土地使用权人持证到旬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我局将以职权将此证注销。
旬阳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2年1月17日
【责任编辑: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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